探讨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的本质差异
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时,临时仲裁(ad hoc arbitration)和机构仲裁(institutional arbitration)是两种常用的替代性 dispute resolution (ADR) 机制。这两种仲裁方式各有优劣,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偏好。本文将探讨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之间的本质差异,分析各自的特点、适用情况和优缺点,并提供相应的案例说明。
一、定义与区别
1. 临时仲裁
临时仲裁是指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组建的临时仲裁庭进行的仲裁程序。临时仲裁中,当事人自行选择适用法律、仲裁规则、仲裁员以及管理仲裁程序的其他事项。由于没有固定的仲裁机构作为后盾,临时仲裁通常依赖于当事人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2. 机构仲裁
机构仲裁则是通过加入已有的仲裁机构的规则来进行仲裁程序,例如国际商会仲裁院(ICC)、伦敦国际仲裁法院(LCIA)等。这些机构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的仲裁规则和程序,包括仲裁员的任命、费用结构、裁决书的执行等。机构仲裁的优势在于其标准化和可预测性,因为所有案件都按照相同的规则进行处理。
二、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的主要差异
1. 仲裁规则和程序
- 临时仲裁:由当事人自行制定或选择的规则进行,具有高度灵活性。
- 机构仲裁:采用预先设定的仲裁机构规则,相对固定且标准化。
2. 仲裁成本和管理
- 临时仲裁:成本可能较高,特别是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员的选择和费用分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机构仲裁:由于有现成的行政支持,成本通常较低,但也可能会产生较高的前期注册费和其他费用。
3. 效率和时间
- 临时仲裁:由于需要从零开始建立仲裁庭,启动时间较长,但一旦成立,进度可能较快。
- 机构仲裁:由于已有预设的程序和资源,启动迅速,整个过程较为高效。
4. 透明度和保密性
- 临时仲裁:通常更加注重保密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 机构仲裁:虽然也尊重隐私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透明度,如公开裁决书摘要。
5. 仲裁地的选择
- 临时仲裁:当事人可以选择对他们最有利的仲裁地。
- 机构仲裁:大多数机构允许当事人选择仲裁地点,但也有可能在特定情况下默认使用该机构的所在地。
三、案例分析
临时仲裁案例:
假设一家美国公司和一家中国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了临时仲裁条款,并在纽约选择了仲裁地。当争议出现时,双方需要共同指定一名仲裁员,然后这名仲裁员再指定另外两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这个过程可能需要较长时间,而且如果没有明确规定仲裁规则,那么仲裁庭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去确定适用的程序。尽管如此,临时仲裁给予双方当事人较大的控制权,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特殊情况。
机构仲裁案例:
一家德国公司与一家英国公司签署了一份合同,其中包含了一个机构仲裁条款,选择了伦敦国际仲裁法院(LCIA)作为仲裁机构。当争议出现时,双方直接联系LCIA,并按照LCIA的规则进行仲裁程序。LCIA提供了标准的仲裁流程和时间表,这使得整个过程更加可预见和高效。此外,LCIA还负责管理费用和安排听证会场地等服务。
四、总结
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都是有效的争议解决手段,但其适用性取决于具体案件的需求和当事人的偏好。临时仲裁适合于希望保持最大程度控制权的当事人,而机构仲裁则更适合那些寻求标准化和快速解决方案的当事人。无论选择哪种方式,仲裁作为一种私密、高效和国际上广泛接受的争议解决机制,将继续在国际商事领域发挥重要作用。